烏蘭察布市集寧區祥和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
組織架構職能介紹
企業法人、企業負責人職能:
負責組織并監督各部門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等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,負責企業質量管理部門的設置,確定各部門質量管理職能;企業負責人是藥店最高行政領導,是藥店質量的主要負責人,全面負責企業日常管理;負責重大質量事故和質量問題的處理;確保企業按照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要求經營藥品。
質量負責人職能:
貫徹執行有關藥品質量管理的法律、法規和規章,貫徹執行本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;對經營管理各環節進行質量管理并監督實施;監督驗收員、養護員、保管員執行質量標準和各項管理制度;開展藥品質量調研工作,及時向企業負責人反映和提出合理化建議;監督不合格藥品的控制過程;收集所經營藥品的質量標準,建立主要品種的質量檔案;開展質量意識和質量工作的教育和培訓;負責處理藥品質量的咨詢、查詢和質量事故、質量投訴的調查、處理、報告、及時掌握質量信息。
質量管理部職能:
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;負責公司GSP的全面實施等工作;負責藥品質量管理的具體工作;負責公司GSP實施的具體工作。
采購部職能:
協助總經理負責公司藥品的采購工作,制定購進計劃,簽訂購貨合同,負責藥品的采購管理工作;執行本企業《藥品銷售的管理制度》,嚴禁銷售假劣藥品和質量不合格藥品;加強對近效期藥品及滯銷藥品的管理,督促本部門藥品銷售人員的促銷工作。
綜合運營部職能:
負責各門店運營及管理工作、企業內部運行設備的維護及保管工作、負責藥品的銷售及售后服務工作。
財務部職能:
負責公司資金調撥,費用控制,編制財務計劃及報表,嚴格進貨、銷售發票的管理工作。
藥師服務中心職能:
負責公司藥事工作的管理,樹立“質量,顧客至上”的觀念,確保按GSP的要求做好藥品分類管理的規定,嚴格控制處方藥的銷售管理,規范執業藥師的處方審核操作,確保銷售藥品的安全、有效、正確、合理。